豫党校组人师[2016]第003号
有关部门:
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业已开始。现将我校2016年度推荐人选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依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豫人社专技[2016]17号文件的规定,预分给我校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人选控制指标数2名。
二、业绩时限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中,近五年来(即:2011年1月以来)符合申报2016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条件的科研业绩。
三、推荐时间、方法、步骤及要求
1、4月19日下午,召开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并进行布置。学校召开专业技术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学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参加会议的专业技术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将学校会议精神传达到所属全体专业技术人员。
2、4月19-21日,个人申报。
(1)在学习文件的基础上,拟申报人员对照条件,认为达到条件者,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以部门为单位于4月20日上午10点前将申报人员名单书面报师资科(行政楼205房间),过时不候。
(2)业绩量化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业绩量化办法(试行)》豫校(院)〔2015〕46号文件规定的量化标准执行,科研业绩量化分数占90%。科研业绩填报表格按科研处有关要求执行。
(3)4月21日上午9点前,请申报人员按要求分别将填写好的科研业绩电子版表格发送到邮箱:kycdx@163.com,原件送科研处(教研楼辅楼407房间)。
3、4月21-22日,科研处进行审核。
4、4月25日,展示。申报人申报材料公开展示,地点:教研楼辅楼409房间。展示开始后,个人不得增加任何新的内容。
5、4月26日,全校专业技术人员推荐。
(1)申报人述职。每位申报人的述职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2)专业技术人员推荐。申报人述职后,参加听取述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无记名方式投票推荐。
6、4月27日,校(院)专家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推荐,校委会研究确定。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校委会研究确定上报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
7、4月28日,师资科撰写、整理材料上报。
8、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和严肃性,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确保推荐出最优秀的人选,确保整个选拔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组织人事处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