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党校组人师〔2016〕第006号
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事业〔2016〕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及岗位数量
申报范围为已聘任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在职人员。岗位数量按全校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数10%的比例确定,2016年度拟推荐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1名。
二、申报时间、方法、步骤
1、9月13日上午,召开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参加会议的专业技术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将学校会议精神传达到所属全体专业技术人员。
2、9月13- 14日,个人申报。在学习文件的基础上,拟申报人员对照二级岗位申报条件(豫人社事业〔2014〕2号),认为达到申报条件者,以部门为单位于9月14日上午10点前将申报人员名单书面报组织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205房间),过时不候。
3、业绩量化,时限自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至2016年6月30日,量化内容为社会贡献、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等。
(1)首次设岗已量化过的业绩,此次不再重新量化,直接采用已确认公示的分数。
(2)本次业绩量化只量化任三级岗之后的业绩成果。量化办法依照我校院文件精神执行。
①填写业绩内容的时限:教学工作量和教学效果,时间上限为2013年春季,下限为2016年春季;各种荣誉称号、奖励、著作、论文、教材、课题等业绩,时间上限2013年1月,下限为2016年6月底。
②申报人登录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压缩文件夹,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工作业绩档案》表一至表十三。
③业绩申报须与成果、证书的原件相符。论文、著作、教材均以正式发表或出版为准,有采用通知的论文和有书稿清样的著作、教材等均不能作为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成果填入。所承担课题、项目一律以完成结项或鉴定通过为有效。
(3)申报人最终量化分为首次设岗量化分数与本次量化分数的总和。
4、9月18-20日,业绩材料报送及审核。
(1)9月18日上午10点前报送打印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工作业绩档案》及各类需审核的科研成果和荣誉证书。个人荣誉证书等材料报送师资科(行政楼205房间),科研成果报送科研处(教研楼辅楼407房间),教学分别报送教务处(教研楼辅楼208房间)、研究生部(教研楼辅楼105房间)。请按时报送,逾期不候。
(2)9月18-20日,审核、量化、汇总。
5、9月21日,展示。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公开展示,地点:教研楼辅楼409房间。展示开始后,个人不得增加任何新的内容。
6、9月22日,全校专业技术人员、校院专家委员会推荐。
(1)申报人述职。每位申报人的述职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2)专业技术人员推荐。申报人述职后,参加听取述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无记名方式投票推荐。
(3)校院专家委员会推荐。校院专家委员会以无记名方式投票推荐。
7、校委会研究确定。根据推荐情况,校委会研究确定上报推荐人选,在全校进行公示。
8、公示结束后,师资科撰写、整理材料并上报。
三、有关要求
1、对申报人员业绩量化,涉及教学部分的量化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部审核量化,涉及到聘用时间、职称、社会贡献部分的条件由组织人事处审核确定,涉及到科研部分的由科研处审核确定。
2、在业绩量化过程中,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业绩量化工作。
3、工作的透明度和严肃性,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确保推荐出最优秀的人选,确保整个选拔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4、院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组织人事处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