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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党校
5号学员宿舍楼弱电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编制本询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5号学员宿舍楼弱电改造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金额:26309.18元。

4.招标范围: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容。

5.项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36号。

6.工期要求:15日历天。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8.质保期:1年。

9.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计后,一次性支付工程结算审定价款的10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下午17:00之前。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到教学楼信息管理部101领取,联系人:李老师,电话:69685678。

3.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资料

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留复印件。

四、现场踏勘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上午10点。勘察联系人:李老师,电话:69685678。

五、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上午10:00。

2.地点:教学楼信息管理部102。开标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开标。

六、投标文件编制说明

1.投标文件主要内容包含: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等,具体格式见附件。投标文件每页均须盖公章。

2.投标文件份数:1正2副,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完整复印件。

3.投标文件必须装订、签名、盖齐缝章,并密封完整。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不符合、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主要内容残缺不全者,按废标处理。

七、评标方式和原则

1.本项目按照总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若第一名放弃机会,依次顺延,如果出现最低价相同情况,本次采购终止。

2.在投标过程中,招标单位如发现投标人有联手恶意抬价现象时,可以宣布投标无效。

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视为废标。

八、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合同条款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中标单位必须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安全,必须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则一切责任及所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全部承担。

3. 工程采用所有建材均须为符合国家规范的合格产品,并配有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应文件。

4.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按合同签订的时间进行现场施工。

5.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由中标人负责清理并外运出校区,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施工过程中中标人须做好对现有设施设备的成品保护,如发现因中标人造成的设施设备损坏,中标人须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本项目质保期为1年,不收取质保金,施工完毕后由中标单位出具加盖公章和联系人的质保函。在质保期内,如出现设备参数异常、故障等问题,经招标人或使用人以电话、书面等方式通知后,中标单位应于3日历天内现场查看,并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维修完毕。如超过上述日期未查看或未维修,由此造成的任何影响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8.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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