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从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到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乡村建设作为“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进入到全面实施阶段。
河南作为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大省,高度重视乡村建设,成立了乡村建设行动领导小组,相继出台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县域城乡交通一体化行动方案》等专项方案,围绕重点任务设立行动专班,加大财政向“三农”倾斜力度,乡村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浙江、山东等省份相比,我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健全,部分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规划任务重困难多,引领作用发挥难。规划是建设的前提,乡村建设必须规划先行。目前我省还有82%的村庄未形成实用性规划。一些村庄情况复杂,内部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多,难以形成统一规划。另一方面,即便已经形成规划的,由于农民法治意识不足,规划不接地气等原因,导致一些规划难以落地。
资金缺口大筹措难,乡村建设关键保障不足。乡村建设需要大量的投资。经测算,建设一个美丽乡村仅省财政就需投入近千万元。但近年来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转型升级影响,省市县三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均有不同程度下滑,地方财政困难直接影响乡村建设进度。
农村基础设施欠账多、标准低、质量差,提升空间很大。近年来,虽然我省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很大成绩,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尤其是山区丘陵地带,施工难度大,投入成本高。
城乡公共服务差距明显,承载能力提升难。教育、卫生医疗、养老等城乡差距明显,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还有较长的路要走。
推动我省乡村建设走在前列,必须坚持遵循发展规律、统筹谋划、发动群众、典型带动、深化改革的原则,持续推进乡村建设向更深入、更扎实方向发展。
整体谋划、强化落实,突出规划引领作用。科学把握县域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变化规律,按照未来城镇和乡村的人口分布、功能变化,整体规划设计县域城镇体系和村庄体系。完善县域规划设计、指导、实施体制机制,加强相关部门、规划机构和当地干部群众的沟通协调,提高规划科学性和实用性;加强基层干部规划知识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对规划的认知水平。强化监督落实,县乡村三级规划全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加强执法监督,切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彰显特色、充分竞争,分类分级分批推进乡村建设。突出地方特色、保持地方风貌。深入调查绘制乡村优势特色地图,制订乡村分类建设方案,依据不同类型村庄的建设需求确定牵头负责单位。引入竞争机制,分级分批创建美丽乡村。例如,县级设立乡村建设“达标村”“示范村”“精品村”三个等级,其上再设立市级、省级示范村。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年度或阶段创建目标任务及奖励标准,激发基层建设乡村的积极性。集中资源要素,打造精品村镇,形成带动效应。
提升标准、补齐短板、紧跟时代,全面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组织行业部门修订提高农村路水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制订行业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行动方案,明确目标、压实责任,促进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向城镇看齐。深入农村调查,建立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清单,有计划有步骤地补齐基础短板。积极探索县乡村三级一体的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健全建管用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确保乡村建设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用。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围绕智慧农业、乡村治理、农民生活,整合数据资源和体系,加快形成操作容易、效益良好、开放共享的数字乡村建设标准体系和模式,为全国的数字乡村建设提供河南样板。
深化改革、下沉重心,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深化县级“紧密型医共体”、“城乡学校共同体”、农村社保养老等改革。出台相关改革操作指南文件,明确改革目标,规范改革程序。成立专门的改革领导、议事、监督机构,跟踪改革进度,解决改革困难,确保改革成效。加强配套制度建设,落实职称、工资、住房、轮岗等人才政策,税收、奖补、信贷等资金政策,鼓励教育、医疗、文化等各类公共资源下沉到乡村。支持农村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兴办农村社区养老机构。鼓励各地结合太康“五养模式”,探索适合本地的农村养老模式。
(作者单位:中共河南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