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校(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在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九届五次全会及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的基础上,按照省纪委的统一部署,坚持反腐倡廉方针,着力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着力转变校(院)机关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着力推进我校(院)惩防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努力把我校(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圆满完成我校承担的干部培训任务,推进校(院)各项事业发展,进而为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提供坚强保证。
以下讲 5个问题:
一、加强政治纪律建设,确保政令畅通。
今年是我党建党92周年,党的十八大刚刚开过,我们要组织全校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新修订的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按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在党校教学、科研以及理论宣讲工作中,要贯彻“党校姓党”原则,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决不允许发表同中央、省委指示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我校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
今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要密切结合即将在全党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委若干意见,从我校实际出发,首先要查摆好我们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存在的作风方面的问题,然后要制定好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具体措施,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要精简会议,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要大力弘扬勤勉务实、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作风,工作中不推诿、不扯皮、不懈怠。要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严格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规范公务接待,不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以各种名义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购置高档办公用品;继续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要继续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查纠以权谋私。在党校新校区后续配套建设项目和日常采购工作中,在职工生活区建设项目中,在党校干部提拔任用、研究生招生、职称评定、定岗定级、荣誉称号授予等工作中,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有关事项。严禁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对于这些规定的执行情况,纪检组、监察室要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廉洁氛围。
要坚持教育为先,警示在前。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处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采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关爱教育等多种形式,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认真落实上廉政党课、节前廉政提醒、廉政承诺、廉政风险告知、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从今年开始,要启动新校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让廉政文化进校园、进教室、进学员宿舍、进食堂、进办公楼。利用信息网络在办公电脑设置廉政屏保,在校园各电子显示屏滚动进行廉政警示,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
四、着力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的制约。
今年省纪委安排全省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我们要按照省纪委的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起制定好我们自己的方案,并扎扎实实地推进。要对我校以往的制度进行全面的梳理审视,该保留的保留,该完善的完善,该废止的废止。要根据现实工作的新情况,着力加强我校(院)各项管理机制制度的完善、改革和创新,堵塞权利运行中可能导致腐败的制度性漏洞。逐步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切实提高制度权威性和执行力,把权利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也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一环,一定要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五、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校委、院党组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总体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建立在校委、院党组统一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校(院)领导班子对全校(院)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我本人作为常务副校(院)长、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位领导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校(院)各部门主要领导为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责任人,要尽快按照工作重点搞好各层次的责任分解,制定年度责任目标。要严格考核,强化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要半年检查一次,年终要依据责任目标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疏于教育管理,职责范围内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校(院)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自身建设,牢固树立执纪者带头守纪、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以过硬的思想、能力、组织和作风,履尽职责,发挥作用,做好表率,树立形象。
2013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