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机关党委140016号
各总支、支部:
为深入推进我校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扎实开展,按照省委省直工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豫直发【2014】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活动要求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典型案例征集活动为载体,积极探索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新方法、新形式、新机制,以先进典型和创新经验引导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我校各级党组织的学习力、创新力和战斗力,为加快推进我校“双创”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各单位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在学习内容、学习阵地、学习方式、学习载体、学习手段、学习制度等方面具有创新示范、典型引导意义的案例,均可报送,每个支部可报送1—2个案例。
二、案例要求
推荐的案例要符合以下标准:
一是真实性。选送案例要来源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中的实践探索,杜绝虚构和虚假现象。
二是创新性。选送案例要围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点、难点、热点,具有理念创新、工作创新和制度创新意义。
三是实效性。选送案例所反映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经验,对本单位党的建设有明显的推动作用。
四是典型性。选送案例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标志性,对其他单位、部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具体要求
1、各部门、 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把开展此项活动作为深入推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有专人负责,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落实。
2、各支部要结合实际,对开展此项活动进行深入调研、挖掘典型。报送案例材料须在经过实地调研的基础上进行精心推敲、综合提炼。
3、典型案例分背景、做法、效果、评价四个部分编写,字数控制在2500以内,并附图片、影像资料和媒体报道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所选送案例均须填写推荐表(见附件,案例具体内容另附),并于2014年5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推荐表要求一式三份+电子版)报送机关党委。
4、机关党委将组织有关专家领导对各支部推荐的案例进行评审,评选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最佳案例5个、优秀案例10个,并向省直工委推荐1—2个最佳案例参加省直机关评选,学校将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联系人:王立声,电话:69686095
电子邮箱:wls1816@126.com。
附件: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典型案例推荐表
机关党委
201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