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实行廉政教育登记制度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3-07-30

各部门、各支部:

按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意见》(中办发[2011]9号)精神和省纪委的通知精神(豫纪办[2012]38号),经研究决定,我校2013年继续实行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登记制度,对我校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廉政教育活动情况要继续进行登记,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档案。

附件: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档案登记表

纪检组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