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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来源: 时间:2017-11-20

11月17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会议表彰了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第五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区),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等。我校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校委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近年来,在省文明委和省直文明委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全校干部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争创全国一流省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坚持务实创建、全员参与、常抓不懈,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持续推进,有力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发展,实现了创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双丰收。在连续三届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我校于2015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今年又积极组织参加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申报评选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