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机关党委180076号
各党总支、支部: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精神,继续巩固拓展我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正“四风”,营造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廉洁意识
各党总支、支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办、国办“两节”通知及近期中央纪委、省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使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对“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认识到不敬畏、不在乎、屡搞“四风”必定付出惨重代价的严重后果,不以“看戏”心态看通报,不当置身事外的观众,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各党总支、支部要以廉洁过节为契机,引导大家把廉洁过节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起来,推动形成勤俭节约、崇廉拒奢的良好风尚,以优良党风校风带动社风民风;各党总支、支部负责人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心怀敬畏戒惧,公私分明,尚俭戒奢,加强党性修养,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二、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廉洁过节
各党总支、支部节日期间要认真落实《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18〕9号),严肃整治党员干部打着“地方特产”幌子,利用管辖范围内的资源,尤其是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珍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搞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违规占用、违规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等问题,一经查实、从严惩处。负责管理我校公务接待、差旅、公务用车、食堂等关键环节的党总支、支部要严防相关党员干部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大办喜庆事宜等节日“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三、严格监督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
各党总支、支部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改进作风。同时,要加强对本部门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特别是与财务、公务接待和公务管理、食堂等相关联的关键部门党总支、支部主要负责人,要在节前对相关责任人和工作人员约谈,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好第一道关口;对把关不严、放任不管造成严重后果的,校机关纪委将严肃查处。同时,校机关纪委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依纪依规及时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坚决查处并通报。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