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廉洁过节纪律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06-08
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校意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廉政安全,根据中纪委和省纪委有关精神要求,现就“端午”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二、加大教育和监督力度。各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过节的教育和管理,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突出的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落实责任追究。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在过节期间要强化责任担当,细化责任落实,硬化责任追究。对发现的问题坚决做到从严问责,同时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纪 检 组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