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018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豫校(院)组人师〔2018〕第7号
有关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18〕417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18〕416号)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预分我校第三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人选名额2名,2018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名额3名。
二、申报对象、业绩时限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近五年来(2013年1月以来)符合申报第三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018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条件的业绩成果。
三、推荐时间、方法、步骤
1、9月27日,在校园网发布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并通知专业技术部门主要负责人,将学校会议精神传达到所属全体专业技术人员。
2、9月27日-10月8日,个人申报。
(1)在学习文件的基础上,拟申报人员对照条件(见附件),认为达到条件者,向所在部门提出所要申报称号的申请,以部门为单位于9月29日上午10点前将申报人员名单书面报组织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205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业绩量化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业绩量化办法(试行)》【豫校(院)〔2015〕46号】规定的量化标准执行。科研业绩量化分数占90%。科研业绩填报表格按科研处有关要求执行(表格见附件)。
3、10月8日上午9点前,请申报人员按要求分别将填写好的科研成果申报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ycdx@163.com,原件送科研处(教研楼辅楼407室)。
4、10月8日-10日,科研处审核。
5、10月11日,展示。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公开展示,地点:教研楼辅楼409室。展示开始后,个人不得增加任何新内容。
6、10月12日,全校专业技术人员、校(院)专家委员会推荐。
(1)申报人述职。每位申报人的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
(2)专业技术人员推荐。申报人述职后,参加听取述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无记名方式投票推荐。
(3)校(院)专家委员会推荐。校(院)专家委员会以无记名方式投票推荐。
7、根据业绩量化和两轮推荐结果确定拟上报人选,在全校进行公示。
8、公示结束后,师资科撰写、整理材料并上报。
9、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荐选拔工作,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和严肃性,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确保推荐出最优秀的人选,确保整个选拔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10、校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附件: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2.关于做好2018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3.“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初步人选科研成果申报表
4.“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初步人选科研成果申报表
组织人事处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