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9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
——中原文化名家、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中原青年拔尖人才、
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人选的通知
豫校(院)组人师〔2019〕10号
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19〕4号)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预分我校2019年中原文化名家推荐人选名额2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中原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名额3名,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推荐人选名额1名。
二、业绩时限
申报中原文化名家、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中原青年拔尖人才量化近五年来(2014年1月以来)的业绩成果。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量化符合上级文件要求的申报条件业绩成果。
三、推荐程序
1、7月2日上午,向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传达文件精神;接到通知的专业技术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将精神传达到本部门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
2、7月2—10日,个人申报。
(1)在学习文件的基础上,拟申报人员对照条件,认为达到条件者,向所在部门提出所要申报称号的申请,由部门负责初审,并以部门为单位于7月4日上午11点前将申报人员名单书面报组织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量化分数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业绩量化办法(试行)》豫校院〔2015〕46号文件规定的量化标准执行,科研业绩量化分数占90%。具体科研业绩填报表格按科研处有关要求执行(表格见附件)。
(3)7月5日上午9点前,请申报人员按要求分别将填写好的科研业绩电子版表格发送到邮箱:kycdx@163.com,原件送科研处(教研楼辅楼407房间)。
3、7月5-9日,科研处审核。
4、7月10日,展示。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公开展示,地点:教研楼辅楼409房间。展示开始后,个人不得增加任何新的内容。
5、7月11日,全校专业技术人员、校院专家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推荐。
(1)申报人述职。每位申报人的述职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2)专业技术人员推荐。申报人述职后,参加听取述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无记名方式投票推荐。
(3)校(院)专家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推荐。校(院)专家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以无记名方式投票推荐。
6、校委(院党组)研究确定。根据推荐和考核情况,校委(院党组)研究确定上报推荐人选,在全校进行公示。
7、公示结束后,师资科撰写、整理材料并上报。
四、有关要求
1、对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文件规定申报条件的审核确定。涉及到年龄、职称、社会贡献部分的条件由组织人事处审核确定,涉及到科研部分的条件由科研处审核确定。
2、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荐选拔工作,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和严肃性,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确保推荐出最优秀的人选,确保整个选拔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3、校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