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8年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03-08

校院文明办〔2018〕10号

各部门:

植树造林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参与国土绿化行动,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我校广大教职工义务植树的责任意识,根据省绿化办、省直绿化办和省直文明办的要求,我校将参加省直义务植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3月11日(周日)上午。

二、地点:登封市陈家门义务植树基地。

三、参加人员:我校在职教职工。

四、要求:

1. 请各部门将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人员名单于3月8日(星期四)下午15:00以前报校院文明办403室。联系人:于洋,联系电话:69686097。

2. 请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人员于3月11日(周日)上午8:00在老校区大礼堂门口集合登车。

3. 服从安排,统一行动,确保质量,注意安全。

校院文明办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