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实施办法》

来源: 时间:2018-09-18

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的通知

各部门:

2018年中秋、国庆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实施办法》,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决遏制“四风”反弹,营造廉洁过节氛围,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现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规定。各部门和全校教职工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实施办法》,坚决抵制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以过节、联谊等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公款私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以及各类会员卡;严禁借节日之名巧立名目滥发各种实物、津贴补贴、奖金等钱物;严禁公车私用等行为;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收敛钱财。

二、严格带头自律。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其他相关单位。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各支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本部门同志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机关纪委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各项规定严格落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依纪依规及时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坚决查处并通报;对贯彻不力,在职责范围内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在节日期间将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乱发津贴补贴等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的部门和责任人,以“零容忍”态度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

机 关 纪 委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