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登记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08-29

豫党校组人师〔2017〕007号

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工作,切实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信息系统的学习任务,结合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学习登记情况,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收到通知后,各部门要督导所属人员抓紧时间,在网上进行2015、2016年度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习登记。

二是各位专业技术人员要积极配合。继续教育的学习和登记与个人利益息息相关,是个人专业技术经历和接受继续教育的重要记载,是职称评聘的重要参考,是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每人每年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

组织人事处

2017年8月29日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