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人选的通知
豫校院组人师﹝2018﹞第3号
有关部门:
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业已开始。现将我校2018年度推荐人选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依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豫人社专技﹝2018﹞74号文件的规定,预分给我校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人选控制指标数2名。
二、业绩时限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中,近五年来(即:2013年1月以来)符合申报2018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条件的科研业绩。
三、推荐时间、方法、步骤及要求
1、3月19日下午,召开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并进行布置。学校召开专业技术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学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参加会议的专业技术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将学校会议精神传达到所属全体专业技术人员。
2、3月20-22日,个人申报。
(1)在学习文件的基础上,拟申报人员对照条件,认为达到条件者,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以部门为单位于3月20日上午10点前将申报人员名单书面报师资科(行政楼205房间),过时不候。
(2)业绩量化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业绩量化办法(试行)》豫校(院)〔2015〕46号文件规定的量化标准执行,科研业绩量化分数占90%。科研业绩填报表格按科研处有关要求执行。
(3)3月23日上午9点前,请申报人员按要求分别将填写好的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初步人选科研成果申报表及科研成果原件送科研处(教研楼辅楼407房间)。
3、3月24-27日,科研处进行审核。
4、3月28日,展示。申报人申报材料公开展示,地点:教研楼辅楼409房间。展示开始后,个人不得增加任何新的内容。
5、3月29日,全校专业技术人员推荐。
(1)申报人述职。每位申报人的述职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2)专业技术人员推荐。申报人述职后,参加听取述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无记名方式投票推荐。
6、3月30日,校院专家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推荐,校委会研究确定。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校委会研究确定上报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
7、4月2日,师资科撰写、整理材料上报。
8、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和严肃性,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确保推荐出最优秀的人选,确保整个选拔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校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附件: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初步人选科研成果申报表
组织人事处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