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为实施好我校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在规定时间内高标准完成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确保工程项目安全高效推进,推动校(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对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0月7日9时0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
2.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3.招标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
4.设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合格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信用信息截图)。
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请于2023年9月27日至10月6日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行政楼附楼F209报名,报名后领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7日9时00分。
2.地点:行政楼副楼F210。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校园网发布,期限为10个自然日。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河南省委党校。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36号。
联系人:钟老师,联系电话:19503839686。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
2023年9月26日